摘要:物业私改地下车位不合法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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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私改地下车位不合法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;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。
因此,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动地下车位用途,侵犯了业主权益,属于违法行为。

物业私自改造地下室
物业私自改造地下室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动房屋结构、设备设施等,属于违法行为。
如果物业私自改造地下室,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1. 与物业沟通: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,要求其停止私自改造行为,并恢复原状。
2. 投诉举报:如果物业不配合,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例如房地产管理部门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等。
3. 寻求法律帮助: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,业主可以寻求法律帮助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此外,业主在购房时应加强监督,确保物业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,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。同时,业主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及时发现并制止物业的不法行为。

物业私改地下车位合法吗
物业私改地下车位是违法的。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;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。
同时,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三条也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,建筑区划内的道路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绿地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。第二百七十五条,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因此,物业私改地下车位是侵犯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,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。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动地下车位,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停止侵权,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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